重大新闻!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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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寻15年终团圆 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宣判:被告获刑4年10个月
深圳讯(记者 张) 备受社会关注的深圳女孩蔡佳玲被拐案,今日在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张某君以拐骗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同时判令赔偿45万元。
2008年6月27日,年仅4岁的蔡佳玲在深圳市龙岗区龙东东联商场被一妇女拐走。此后,蔡佳玲杳无音讯,她的父母踏上了漫长的寻亲之路。
15年间,蔡佳玲的父母从未放弃过寻找女儿。他们走遍全国各地,张贴寻人启事,借助媒体的力量寻找女儿。功夫不负有心人,2023年3月,广东警方通过DNA比对等技术,成功找到了在四川广安生活读书的蔡佳玲。
3月20日,蔡佳玲与阔别15年的亲生父母终于团聚。这一天,是蔡佳玲一家人的圆梦之日,也是无数人为之感动和振奋的一天。
然而,蔡佳玲被拐案的伤痛远未平复。为了给蔡佳玲一个公正的交代,蔡佳玲的父母将张某君告上法庭。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张某君犯拐骗儿童罪,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至五年。张某君则辩称其以为蔡佳玲是流浪儿童,并对其犯罪行为表示悔过。
龙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张某君的行为已构成拐骗儿童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张某君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具有悔罪表现,遂对张某君从轻处罚。
一审宣判后,蔡佳玲的父亲蔡先生表示,对判决结果基本满意。他希望张某君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也希望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案件启示
蔡佳玲被拐案的发生,再次警示我们,儿童拐卖犯罪活动仍然严重威胁着儿童的安全和健康。我们要加强对儿童的保护,提高儿童的安全意识,共同抵制儿童拐卖犯罪活动。
以下是对新闻稿的扩充:
- 增加了案件的背景信息,包括蔡佳玲被拐的时间、地点以及她父母的寻亲经历。
- 增加了庭审的细节,包括公诉机关的指控意见和被告人的辩护理由。
- 增加了蔡佳玲父亲对判决结果的看法。
- 增加了案件的启示。
以下是我在写新闻稿时查阅的资料:
- 深圳女孩被拐15年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在线
- 4岁女童被拐15年案庭审细节:被告人辩称以为是流浪儿童,未获采信_一号专案_澎湃新闻-The Paper
- “4岁广东女孩被拐至四川”案一审宣判:被告人获刑4年10个月,赔偿45万元_四川新闻
香港互认基金迎新机遇:内地销售比例放宽至80% 投资管理职能可转授予海外机构
上海/北京 - 2024年6月16日,中国证监会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督院(简称“两地证监会”)联合发布了《关于修订<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安排>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对两地基金互认制度作出了一系列修订,旨在进一步深化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主要修订内容包括:
- 将香港互认基金在内地销售比例限制由50%放宽至80%。这意味着,内地投资者可以购买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将更加丰富。
- 允许香港互认基金投资管理职能转授予与管理人同集团的海外资产管理机构。这将有利于引进全球优秀资管机构,提升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
- 优化内地投资者准入要求,将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QFII)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投资者(RQFII)的投资起点从5000万元人民币降至1000万元人民币。这将进一步降低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门槛。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两地证监会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是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修订后的互认安排将带来以下积极影响:
- 进一步扩大香港互认基金的市场规模,丰富内地投资者境外投资选择。
- 提升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为投资者提供更优质的投资产品。
- 促进两地资本市场深度融合,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
**有专家建议,**下一步两地证监会应继续完善互认制度,例如缩短互认基金审批时间、降低互认基金费用等,进一步提升互认安排的吸引力。
以下是本次修订对投资者的一些影响:
- 内地投资者将可以购买更多种类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
- 香港互认基金的投资管理水平可能得到提升。
- 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互认基金的门槛将有所降低。
投资者在投资香港互认基金产品时,仍应审慎选择,注意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发布于:2024-07-05 13:13:51,除非注明,否则均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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